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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未得分文潜逃九年难避法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9
本报讯(通讯员丁亮 席兵)因参与拐卖儿童而潜逃9年的刘铎,被抓获归案后,于7月16日被南召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
1999年冬天,南召县小店乡村民屈某(已判刑),得知自己57岁的朋友冀某带着一名年仅21岁的女子,在南召县威虎山上姘居,并生下一男婴,遂纠集时年28岁的南召县小店乡村民刘铎和刘某、王某(二人均已判刑),密谋将男婴拐卖。在屈某指认地点后,王某穿着买来的警服与刘铎、刘某等租用车辆,携带尼龙绳、透明胶带等工具,趁夜赶到受害人搭建的草棚,撞开屋门,先对女子进行殴打,继而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强行让冀某抱着7个月大的婴儿一起下山。行至半路,几人打发租来的车辆离去,然后将冀某打昏,用透明胶带捆绑其手脚,弃于雪地,随后将婴儿抱走。后来,屈某伙同妻子刘某某(已判刑)假扮成婴儿的父母,和刘某、王某一起,将婴儿以12000元卖掉,并由4人分赃,而刘铎没有分得一分钱的钱财。2004年,此案案发,婴儿在栾川县找到,同案几人均被判刑,而刘铎一直潜逃到今年4月11日,才被南召县公安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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