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本地要闻   │   经济新闻   │   社会新闻   │   说吧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晚报论坛
专 刊周末 │ 法制 │ 情感世界 │ 健康 │ 教育旅游 车市家电 房产家居 │ 美容健体  文化  娱乐 体育 │ 两性人生
入室抢劫未遂被女主人制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5
本报讯(记者王锐)唐河青年杨某酒后私闯民宅,发现屋内仅有一女人在睡觉,心生歹念准备抢劫财物,不料被受害人制服。近日,宛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唐河青年杨某案发前在南阳打工,暂住枣林街柳林居民点。今年3月17日下午,杨某喝醉酒后,独自一人在柳林居民点一小巷内闲逛,翻墙进了一个院子,由于口渴,他进屋找水喝。他发现房间内有个女人(贾某)在床上睡觉,顿生歹念,扑到贾某身上,伸手掐住贾某的脖子,向贾某索要钱和手机。贾某极力反抗。在挣扎过程中,贾某将杨某掀倒、压在身下,并用口咬杨某的手,另一只手则拿起手机向朋友和警方求救。10多分钟后,闻讯赶来的朋友和邻居撞开大门,用皮带将杨某捆住,交给随后赶来的枣林派出所民警。
杨某出生后被父母遗弃,一直跟随奶奶生活。奶奶去世后,杨某居无定所。
宛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由于杨某认罪态度好,且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相关资讯
更多精彩新闻,尽在新闻频道
没有相关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 报社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联系 - 发行站点 - 批评或建议 - 网站简介 -
    Copyright 1999(C). 南阳晚报社.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南阳晚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河南省南阳市北环路中段
    电话:0377-63291835 QQ:45517139
    建议您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以上观看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