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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宅基地纠纷该咋解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3
这起宅基地纠纷该咋解决?
李律师:
1998年6月经村委会同意,我分得宅基地一处,后由我的一个同村亲戚出资建了几间房屋居住,也没有办理房产证。去年,我和亲戚商量由我补偿其建房投资,要回宅基地回家居住。谁知,我亲戚一口咬定房子系他出资所建,他已经取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同意我的请求。我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返还宅基地,可以吗?
       吴征
吴征:
你和你亲戚之间的纠纷属宅基地使用权权属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据此,人民法院依法不会受理你的诉讼。
  本期值班律师: 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兴海
  下期值班律师: 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席云峰
  联系电话:63256050 6308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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