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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访晋庄镇后曹村村委会办公楼被卖事件晋庄镇领导:不要再报道了信用社主任:想曝光随便你

作者:王琳 张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本报讯(记者王琳 张展)本报连续刊登了关于晋庄镇后曹村村委会办公楼被卖的报道后,昨天下午,记者终于收到了晋庄镇农村信用社法律顾问传真来的两张证明,一张是后曹村村委会开的证明,后曹村村支书曹树岭、主任胡军志、会计李振瑞签字证明胡军志和李振瑞两人贷款4万元,用于修建村委会办公楼及办公用费,村委会愿以物抵债;一张是后曹村村委会与晋庄镇农村信用社签定的用村委会房子抵押贷款的协议书,协议书上没有社旗法院的任何痕迹。
    3月31日下午,本报记者见到了现任晋庄镇党委书记夏中畅。他说,在农村工作都是依靠信用社的贷款,晋庄镇政府现在还欠着信用社钱,信用社得罪不起。晋庄镇党委政府将为后曹村重新修建一个更好的村委会办公楼。希望记者不要再继续报道此事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晋庄镇农村信用社主任王玉坡,他坚持后曹村村委会办公楼是经过法院执行拍卖的,并且有法院的执行书。然而,他随后出示的却是社旗县法院2006年作出的关于后曹村村主任胡军志和会计李振瑞两人向晋庄镇农村信用社各借款2万元无法偿还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上没有任何关于用村委会办公楼抵押贷款的文字。记者一再追询,王玉坡不耐烦地说:“想曝光,随便你!想咋写,你就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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