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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将实行禽类统一屠宰9月1日起,活鸡活鸭不准进市场销售,所有禽类必须“白条”上市

作者:杨万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3
    本报讯(记者杨万里)8月12日,记者从市城区动检站获悉,自2007年9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将实行禽类统一屠宰,所有禽类在进入市场前,必须进行统一屠宰、统一检疫、统一管理,检疫合格后,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以“白条”上市,活鸡、活鸭以后将不准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市城区动检站郭则群副站长告诉记者,我市此次对禽类进行集中屠宰,将首先在中心城区建立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禽类集中屠宰点,同时要求所有进入中心城区的活禽类,在进入屠宰点时,必须持有活禽类售出方提供的《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屠宰时,相关检疫人员对屠宰的禽类实施现场同步检疫,检疫合格后,检疫部门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类以“白条”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市民在购买“白条”禽类时,可认准动检部门在禽类产品上加盖或加封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验讫标志。
    对于未进入集中屠宰点,私自屠宰禽类的商户,动检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未经检疫进入市场销售的禽类,动检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及产品,情节严重者,可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或同类等量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相等的罚款。
    随后,禽类集中屠宰、统一检疫将在全市11县(市)逐步推广,预计明年年底前全市禽类全部实现统一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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